天津中考申请体育免试政策
根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准予免试:
1. 因残疾或疾患丧失运动能力,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免试生,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报区县教委备案,不参加体育考试。
2. 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而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凭市、区(县)级残联颁发的残疾证书,由学校直接认定免试资格,不参加体育考试。
3. 患有其他疾病的学生因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需出据医疗部门证明,由学校认定免试资格,不参加体育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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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考申请体育免试政策
一、政策背景
为了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减轻学生的学习压力,天津市教育部门制定了中考申请体育免试政策。该政策旨在为身体条件特殊或因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提供申请免试的机会,确保他们能够公平地参加中考。
二、申请条件
1. 身体条件特殊,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
2. 因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
3. 持有残疾证的学生。
三、申请流程
1. 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中考体育免试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3. 学校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报送至区县教育局;
4. 区县教育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报送至市教育局;
5. 市教育局对申请材料进行终审,并公布免试名单。
四、注意事项
1. 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 学生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有虚假,将取消免试资格;
3. 免试学生的体育成绩按照全市普通考生的平均成绩计算。
五、政策意义
该政策的实施,体现了教育部门对特殊学生的关爱和照顾,有助于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减轻学生的学习压力,促进教育公平。同时,该政策也有助于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提高学生对体育运动的重视和参与度。